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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内容的审查
    合同内容的审查.合同内容的审查首先要知道合同的内容就是合同当事人经协商所达成的相互之间应承担的权利(债权)和义务(债务)。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的条款来规定的。《合同法》第12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报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该条规定了合同应具备地的主要条款。当然合同条款又不限于这些条款。我们拟定合同时可以参照执行。审查合同时,也应针对这几个方面进行审查。对于合同的内容审查的要求是合法,具体、可行,并附合交易习惯,不违反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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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超浩——中山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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